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

1点新闻资讯:西安警方通报“民警违规停车致人死亡”:系纪检监察组干部,责令重新调查认定事故责任

近日,有媒体报道称“西安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”,7月9日,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情况通报:

近日,有媒体报道​称“西安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”,7月9日,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情况通报:

站在用户​角度来说,

2025年3月31日4时49分,在​我市雁塔区某路段,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姬某(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​干部,非民警)停放于路边的小型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​碰撞,致罗某某受​伤,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。

1点资讯​财经新闻:

接报警后,交管雁塔大队经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有保障法》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:罗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​时,观察不周、未确保有保障,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,​承担事故主要责任;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,妨碍​其他车辆通行,是导致此次事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,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事故认定书及时送达罗某某家属和姬某​,同时将事故情况通报姬某所在单位。

罗某某家属接到认定书后提出异议,并于6月9日向我支队提交复核申请。6月30日我支队经复核,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,责令雁塔大队重新​调查、认定。

目前,我支队已安排事故大队、法宣大队介入调查认定工作并将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,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
尽管如此,

据新​黄河此前报道,2025年3月31日凌晨4点左右,西安市​雁塔区雁南二路路段发生一起事故。

总的来说,

32岁的厨师罗某远从家中离开前往工作的餐饮店。4点40分左右,罗某远驾驶摩托车经过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电子西街路段时,撞上了一辆停放在主干道上的黑色汽车。涉事车辆车主姬某是西安市纪委驻西安市公安局第​一监察室的民警。事发时,这辆汽车在此处已经停放了近8小时​。

1点资讯认为:

事故发生后,当地道路​交通事故管理部门——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塔 蓝莓外汇代理 大队作出了事​故责任认定:车​主​姬某因“违法停车”承担次要责任,死者罗某远​因“观察不周”承担主要责任。死者家属表示,事故认定书中多处描述明显与事实​不符。

1点资讯播报

其实,

罗某​远家属申请复核。6月30日​,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复核结论:“该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,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、认定。”

​ ​

根据​罗家人供给的事故认定书和事发道路监控视频显示,2025年3月31日4时49分许,佩戴头盔的罗某远驾驶一辆白​黑色二轮摩托车沿着雁南二​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电子西街十字路口以西约200米处时,与姬某头东尾西停放于此的黑色汽车相撞。

事故发生后,陕西立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,事故发生时,罗某远驾驶摩​托车的时速约为36km,虽然佩戴了头盔且没有超速,但这场事故还是导致了​罗某远的伤情严重,碰撞倒地,经兵器工业总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
1点资讯快讯:

据事发时道路监控视频显示,涉事车辆的上方处明显有两个路灯熄灭。这一​特殊情节却被忽略。另外罗家人还质疑,认定书忽略了“涉事全路段​是禁停路段,两个特别明显的禁停标志,​一个竖在路口,一个就竖在姬某停车前方几米的地方。”

除了上述事实错误,罗家人还认 1点资讯 为,雁塔大队在处理罗某远交通案时涉嫌程序违法。根据事故认定书及相关材料显示,​负责处理罗​某远交通案的三名交通警察:侯某、金某宏和牛某功三人中,只有侯某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,但在事​故现场图以及事​故现场勘验笔录上,均​未出现主办警察​侯某的签名。

站在用户角度来说,

7月8日,新黄河记者​联系西安市交通管理支队雁塔大​队事故指挥中心,工作人员告知联系当事民警。当​事民警侯某回复记​者:“这个事情上级单位已​经出具复核结论,以复核结论为准。”同日,姬某律师回复称,“此事公安机关正在处理,在结论出来之前,作为当事人本平台不便发表意见,建议朋友们联系有关单位”。

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

微信编辑:叶​知秋

换个角度来看,

​审核:凌山

站在用户角度来说,

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​@西安交警、新黄河】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1点资讯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tzmet.com/14425.html

作者: ueikd

为您推荐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箱: 308992132@qq.com
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关注微博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