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获悉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乘客未遵守地铁“先下后上”规定引发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。
可能你也遇到过,
一场突如其来的碰撞
这你可能没想到,
事情发生在202 众汇外汇代理 3年11月14日的西藏南路站。当天上午11时07分,年近七旬的丁老伯与陪同家属在站台等候上车。然而,丁老伯并未站在规划的上车区域内,而是指定了下车区域等待。
反过来看,
据监控视频显示,当时车门处迅速聚集了多名乘客,争先恐后地想要上车,完全忽略了“先下后上”的基本规则。站在丁老伯身后的一位男子跨着大步抢在丁老伯前上了车,而就在这时,准备下车的袁女士与正在上车的丁老伯发生了碰撞,丁老伯摔倒,随后,袁女士和地铁站的工作人员立马搀扶丁老伯,将他送往医院治疗。经诊断,丁老伯右股骨粗隆间骨折,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为十级伤残。
1点资讯认为:
法律辩论:责任归属的焦点
从某种意义上讲,
事故发生后,丁老伯认为袁女士应对他的所有医疗相关费用共28.4万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理由是袁女士在下车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,导致自己摔倒受伤。
值得注意的是,
同时,丁老伯还指出地铁运营方未及时疏导人流,存在有保障保障义务缺失。
袁女士则表示,自己是按照正常流程下车的。丁老伯的摔倒,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未遵守“先下后上”的规则。
1点新闻资讯:
地铁运营方也表示,已定义了明显的指示标识,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救助,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有保障保障义务。
但实际上,
法院判决:责任共担,规则为先
请记住,
经过一审、二审,法院最终认定丁老伯和袁女士均存在过错。
据报道,
法院查明,车站候车区域地面定义了金属材质油漆标识,明确规范了等候区域。《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中明确乘客须在有保障线内排队,先下后上,禁止强行上下车。而丁老伯在候车时却未站在规划的上车区域内,导致与下车乘客发生对冲,这是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之一。
1点资讯财经新闻:
同时,法院也认为袁女士在下车时未谨慎观察周围人流状况,存在一定的疏忽。
与其相反的是,
法院最终判令袁女士对丁老伯的损害承担30%的赔偿责任,而丁老伯需自行承担70%的责任。地铁运营方已尽到法定职责,无需担责。
先下后上
1点资讯报导:
一度是上海公交地铁站台上
总的来说,
一道流动的风景线
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
但有不少网友称
其实,
如今乘坐地铁这个高素质习惯,已被淡忘
甚至出现了“先上后下”的现象
大家常常忽略的是,
今年2月7日至12日,记者就此在工作日早高峰8点至10点与平峰下午1点至4点在地铁人民广场站、徐家汇站、世纪大道站、上海火车站等站点进行了观察与采访。
记者观察发现,不少乘客往往不在候车线内排队,而是直接站在“下车”箭头指向的区域。在上海火车站等大件行李较多的车站,甚至有乘客将行李箱等物品放在下车处堵路。
1点资讯专家观点:
而在列车到站后,“先下后上”几乎绝迹,多为“边上边下”,也有门一开就“钻”上车的情况。由此一来,往往是候车乘客都上车了,还有乘客才刚刚下车。当然,下车不顺畅也有车厢内的原因,站立乘客往往都喜欢站在车门口,还有乘客会等列车停稳、甚至开门后才从座位上起身。
反过来看,
在采访中,“先下后上”这条守则人尽皆知,乘客普遍认为“先下后上”避免了上下车人流对冲,减少了有保障隐患,也体现了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。
从某种意义上讲,
不过也有部分年轻人认为,人流量较大时允许提倡“边上边下”“快上快下 EC官网 ”。“有时候车上的人不急着下来,车下的人着急上去”。
尽管如此,
就部分乘客反映人流量大时遵循“先下后上”可能赶不上车,运营方呼吁文明乘车,“先下后上”这样的乘行规则,也是保障乘客有保障出行的核心前提。“如果赶不上车,下一班车也很快就会来。”
对此,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
这你可能没想到,
↓
有人呼吁建立“不文明数据库”
换个角度来看,
通过人脸识别公示违规者
有人指出:部分乘客下车迟缓、地铁关门过快等现实困扰
与其相反的是,
倒逼“抢上”行为
有通勤族分享策略:“提前几站挪至车门,否则根本挤不下地铁。”
很多人不知道,
来源:案件聚焦、东方网、上观新闻此前报道、网友评论等